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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举办R2-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培训10月份开课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监察,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深圳市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实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压力容器操作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地级市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希望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工作的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基础知识、安全使用操作知识和法规标准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2.具有中专或者初中以上(含中专或者初中)学历;
二、培训考核组织工作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具体实施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工作,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组织统一考核,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发证。
三、培训内容
(一)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二)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三)相关部件识别
(四)气瓶分类、典型结构、基本参数及介质特性
(五)基本操作能力
(六)应急处置能力
四、培训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考核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14栋三楼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详情请咨询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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