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92,业内首批
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应急委,市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深应急规〔2022〕5号,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办法》)规定,市应急委办决定启动2024年度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换届及专家征集工作。专家征集范围为全市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中长期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综合管理3个专业领域,14个专业类别。专家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参见《管理服务办法》(附件1)。
请各区应急委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部门和单位推荐的,请在推荐表中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人自荐的,请在推荐表中填入个人意见并签名,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的word版和扫描版,请于6月21日前报送至邮箱:raozj@sz.gov.cn。
对现有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市应急委办将结合其在库期间履职情况和入库条件综合评判,是否纳入新一届专家库,各单位无需再推荐报送(现有专家名单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深应急规〔2022〕5号)
2.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
3.深圳市现有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
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